首页 > 资讯

加快推动城市货运配送体系 绿色低碳发展

中国国防报 2022-02-12 16:37:15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申报、组织实施、验收与命名、动态评估等工作提出指导和支持,以加快推动城市货运配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

《管理办法》共有六章二十六条,明确了示范工程创建以城市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创建周期原则上为3年。申报城市原则上应具有一定规模、较好物流基础和政策环境,并明确了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程序、审查要点和评选流程。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授予“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称号;未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不再享受示范工程部级相关政策,不得再以示范工程名义开展工作。《管理办法》还建立了自示范工程验收通过获得称号起每3年开展评估的动态评估机制,并对评估流程和具体要求进行规范。

《管理办法》提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部级评审意见,组织辖区内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修改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在组织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城市过程中,创建城市应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评估工作,对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并编写示范工程总结报告,报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同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创建城市的跟踪督导和绩效评估,定期开展集中督导,并结合创建城市上报材料,开展实地查验,进一步完善示范工程总结报告,并与本省份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所编制或发布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等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

《管理办法》指出,创建期结束后,已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示范工程,可申请验收。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商务部制定示范工程验收方案和验收考核指标,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示范工程开展验收。验收工作按照“城市自评、省级审核、部级验收”等程序进行。

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商务部,从示范城市获得称号次年起,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和“三年一评估”的要求,组织开展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工作。动态评估期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商务主管部门持续开展跟踪督导工作,组织示范城市开展年度评价工作。( 包俊)

上一篇 下一篇
热文推荐 更多

英特尔至强铂金8380芯片测试 有非常不错的性能提升

2022-08-15

内江市东兴区大力发展种桑养蚕产业 助力乡村振兴

2022-05-23

100天后 德阳与世界清洁能源装备行业深度“握手”

2022-05-23

又一战略举措!湖南中科电气年产10万吨锂电池项目签约

2022-05-23

安心消费呼唤监管亮出科技之剑

2022-03-18

陕西榆林:念好乡村振兴“小康经”

2022-03-18

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

2022-03-18

福建推出大武夷职工康养卡 打造职工疗休养新时尚

2022-03-18

石家庄订单式服务让石工大讲堂“火”了

2022-03-18

用人单位用“盲盒岗位”招聘引发公众热议

2022-03-18

金稳委重磅发声 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2022-03-18

我是农民 也是“飞手”:数字经济下乡村的新图景

2022-03-18

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这样做

2022-03-18

让新能源汽车“理想化续航”回归理性

2022-03-18

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交通银行发力科技金融

2022-02-12

葡萄牙首个市级中国文化活动中心揭幕

2022-02-12

工信部等八部门: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2022-02-12

“一墩难求” 冬奥顶流“冰墩墩”传达中国冰雪浪漫

2022-02-12

春来田园

2022-02-12

库兰·阿新别克:扎根可可托海 做用心倾听的调解员

202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