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网约车司机须无饮酒后驾驶或暴力犯罪等记录,驾龄满三年且“三证齐全”才能上路。图/新华社
在网约车聚合平台上,市民可根据价格、距离、等待时间等选择一个或者多个网约车平台的车辆。不过,便捷同时也存在隐患。
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打着聚合平台旗号招揽司机的代理公司,声称有前科也可注册接单。此外,个别平台设置“一口价”等接单门槛,不仅有扰乱市场的嫌疑,而且加剧司机“内卷”。
(资料图片)
有前科也可以通过造假方式在平台注册接单,这事细思恐极。查阅各地监管部门关于网约车司机注册要求,普遍规定,网约车司机必须无饮酒后驾驶或暴力犯罪等记录,驾龄满三年,且“三证齐全”才能上路。
这些规定,是基于网约车行业特殊性质做出的必要约束。如果前科人员可以随意绕过审核,成功注册营业,给乘客带来的人身安全风险是难以预测的。
根据媒体的报道,这类现象出现在聚合平台上的网约车公司。严格来说,网约车公司是第一责任人。但是,聚合平台同样承担核实检验之责。
今年4月26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工作通知,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是“共同提供服务者”,网约车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均应办理相应许可。前科人员通过资质造假接单,聚合平台显然要承担连带责任。
简单理解,网约车聚合平台是指将多个网约车服务提供商的车辆资源通过统一平台聚合,向用户提供出行服务并赚取佣金,也就是“平台中的平台”。与自成体系的单一网约车平台相比,这类聚合平台有其优势:用户可根据价格、车型等选择网约车,打车种类丰富。尤其是用车高峰阶段,聚合类平台的打车效率可能更高。
但其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由于聚合类平台接入的网约车体量大小不一,有些小的运力平台管理能力、承担风险能力有限,这就放大了乘车风险与矛盾纠纷的发生概率。极端情况下,就会出现前述为前科人员造假以接入平台的情况,由此带来的风险极不可控。
无资质人员在聚合平台接单发生悲剧,并非没有前车之鉴。就在前几天,成都发生了一起无证网约车司机肇事致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调查,涉事司机蔡某某接单期间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属于不符合从事网约车运营的人员。
这就是平台违规向无证司机派单带来的隐患。此前,郑州一女子在聚合平台打车后,因遭遇重型自卸货车撞击,发生车祸去世。死者家属也称,其乘坐的车辆缺少网约车运营的相关证件。
罗列若干案例,绝不是说网约车聚合平台一律不安全、不靠谱,而是说作为网约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应当承担起最起码的平台审核责任。
事实上,无论网约车平台还是聚合平台,都理应受到《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果纵容违法犯罪,其也将依法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近日,中消协等五部门也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平台公司要“强化底线思维,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这个“底线思维”,就是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压实企业责任,把乘客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不规范运营带来的风险。
基于此,对于那些伪造资质、绕过审核的行为,平台企业应当加大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核验力度,提升管理颗粒度,保护乘客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地方执法部门,也需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用严格执法、规范经营确保乘客安全,维护网约车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