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能中断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找法网提示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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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是如下: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